庞氏想到那个瘦瘦弱弱的小女孩,眼里划过一抹悲痛,临到死了她才发现,原来只有女儿最爱她。
而她,终究是伤到了女儿。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她将于清兰的下落告诉了言沫后,随即坦然的迎接自己的结局。
山下。
“娘,咱要去救于清兰吗?”
据庞氏的交代,于清兰并没有卖到镇子上,而是被路过的一个富商给买了,她也不知道那人姓甚名谁?家住何方?只知道那人出手极大方,一个小丫头一出手便是十两银子。
言沫摇摇头,“我们一点线索都没有,这天大地大,我们又能去哪里找?”
其实她有点担心这孩子,这年头买一个五岁的小丫头连一两银子都不到,这富商却花了十两!
“娘,人各有命,虽然于清兰很可怜,但以前的我们过的比她还差,我们都努力活下来了,相信她也可以。”于清林看着娘亲那紧皱的眉头,自己的小眉头也一点点的皱了起来。
不是他在这里说风凉话,是他们现在有心无力,一点线索也没有,就算想帮也没办法。
为了这办不到的事让母亲忧思,不值当。
“嗯。”言沫点头,长叹一口气,“算了,不想了,走,找你们周嬢嬢,去商量咱们的赚钱大计。”
“娘,要不你自己去吧,我和哥哥想回去读书。都说一日之计在于晨,早上我们的大脑会更清楚些,记忆更好。”于清月拉着她的袖子,睁着一双大眼扑闪扑闪的看着她。
于清林也在一旁点头,他们现在对知识的渴望犹如搁浅的鱼对水一般,拼了命的想要汲取。
“好!那你们回吧。”
看着爱学习的一双儿女,老母亲很欣慰。
京城。
于声醒过来后,接受了原主的记忆,一顿吐槽,“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愚善之人?明明早就看出来他们心存恶念,却还是毫不犹豫的上钩了。
现在好了,自己死了,妻儿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不过应该也好不到哪去,倒是便宜了那一家子吸血鬼。
玛德!等忙完了这边的事,一定得回去一趟,杀了那一家子狗日的。”
骂骂咧咧,嘴巴就是不停,喝了口茶水,又继续骂,身上的伤和毒早在他醒来的那一刻就用异能给治好了,但现在他还得躺在床上继续装。
忽然,有人走了进来。
于声闻言扭过头去,看到熟悉的人,咧嘴笑了。
“林哥,您怎么来了?”
林峰,安王的心腹,在原主替安王挡了一箭晕过去后,在边关治疗了八九个月,可那剑上的毒极其霸道,能让身体一首溃烂,人还处于昏迷中。
于是安王就让他带着原主回到了京城,回想安王那一闪而过的脸,于声的心又下沉了些。
那张脸,和他现在这张脸极其相似,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父子。
不过,也有可能真的是父子。
林峰走了过来,看到他那张脸,腿下意识的就想软,“别,你别叫我哥,你叫我名字就行。”
说完就意识到自己失态了,强装镇定道:“咳咳,你说你这小子命真够大的,我还以为你撑不过去呢,谁知道竟然活了下来。”
于声苦笑一声,“是啊,我也以为那一箭必死无疑了,但是想到家中还有妻儿,真的不敢死,若我死了,他们指定也活不了了。”
这句话他是发自真心的,他是真的心疼原主这一家子,既然自己来了,那就好好照顾好那一家子,就当报答原主的这具身子了。
想到这里,他的心忽然就疼了起来,当日大爆炸,沫姐也不知道怎么样了,自己来这里了,沫姐呢?
“于声?于声?于声你怎么了额?可是想家了?”
林峰看着刚才还笑眯眯的人,突然就陷入了悲痛,心里也不舒服。
像他们这样刀尖舔血的人,家人是最没保障的,说不定哪一天就收到了他们死亡的消息。
就像这于声,都昏迷了一年了,这家里还不知道乱成什么样子了。
于声脸上的苦笑依旧没掉,“林哥,你说我能不想家吗?自从我参军,己经五年没有回过家了,更何况我参军的时候,媳妇儿都快生了。”
林峰也不知道该说什么,站起身来,拍了拍他,“好好休息,好好养伤,等这次伤养好了,定能归家探亲。”
看着林峰的背影,于声躺在床上望着上方,脑海里全是言沫的音容笑貌,思念犹如潮水,不停地拍打他的心脏,拍的他心疼,揪心挠肺的难受,呼吸都有些困难。
突然,他面前突然闪现一个陌生女人的模样,她穿着古装,正和别人有说有笑的讲话,那神态,那笑容,让他心跳停了一瞬。
那是,原主的媳妇儿!
可为何,他会有种熟悉感?那人,那么像沫姐呢?
想到自己的名字和原主的名字一样,原主媳妇儿的名字和沫姐一样,他的心跳快速跳动的,好像随时要从嘴里跳出来。
他忍着激动按住狂跳的心脏,“会不会,那个人就是沫姐?”
原主的记忆里,他媳妇儿可不是那样性格的人!
看来,他得赶紧弄完这边的事,回去一趟了。
而此时正在和周氏说话的言沫不知为何,眼前也闪过了那张熟悉的脸,失态的喊了一声,“阿声!”
正在说话的周氏闻言瞬间变了脸色,神情紧张担忧的拉住了她,“妹子,你咋了?不会又犯病了吧?”
言沫猛的看向她,心跳久久不能平复,“姐姐,我没事,今天就先说到这里,我们家的房子就交给你们了,这是三十两银子,你先拿着,不够了再来找我拿!
我这边还有事,先走了啊!”
说着她顾不得跟周氏好好道别,扭头就往家里走去。
她有种预感,那真的是阿声,阿声在某个地方等她!
周氏看着她那慌慌张张的背影,眉头紧蹙,这好端端的,咋突然想到了于声,这妹子不会真的又犯病了吧?
她想跟过去,但言沫的速度太快,一眨眼的功夫,人就不见了,看那方向是去了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