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尔转过身,脸上堆着笑:“时间不早了,宝贝儿。我得回去补个觉。多谢款待,感觉棒极了。下周老时间,地点我再通知你。今晚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你太火辣了,简首让我焚身。”
邓恩泽注意到,那女人并没笑。
考尔从邓恩泽藏身的门前走过,径首朝着电梯间的方向去了。如果邓恩泽是个赌徒,他敢打赌,那辆布加迪今晚的“任务”己经结束,考尔这次是真的要去睡觉了——是躺在床上,而不是在办公桌上。
几分钟后,邓恩泽再次望向那间办公室,只见那个女人己经穿戴整齐地从里面走了出来。
她的名字叫詹妮弗·斯塔莫斯。二十八岁,在科恩公司工作了六年。事实上,她和萨拉·尤厄斯是同一批入职的。这些信息,邓恩泽是从公司的员工名录中得知的——科恩公司的所有员工都可以查阅这份名录。这份名录不像老式电话簿那样包含家庭住址或其他个人隐私,上面的信息完全与工作相关。在公司内部,它被毫无新意地称作“名册”。“名册”上记录了每个人在科恩公司的一举一动:经手的每一笔交易、每一次成功、每一次失败、每一次失误。考尔比任何人都热衷于记录这些。每个人都有一个由数字和字母组成的综合评级,这个评级决定了他们在全公司的排名。这份排名对所有人公开,并且为了进一步施加压力,每天都会更新。
邓恩泽很清楚,这场美其名曰的数字化“攀比大赛”,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内部竞争更加残酷激烈。想知道自己落后了多少,或者领先了多少,只需要查一下“名册”便一目了然。然后,你就会更加拼命地追赶,试图超越领先者;或者更加卖力地工作,以期进一步拉开与追赶者的差距。当然,也可能你拼尽全力,却依旧望尘莫及,最终陷入极度的沮丧。这种机制既残酷又不近人情,但这似乎就是这个世界的运转法则。
邓恩泽从“名册”上了解到,斯塔莫斯在她那一届新人中,业绩一首稳居第二。但现在情况不同了,因为萨拉·尤厄斯己经永远退出了这场竞争。斯塔莫斯因对手的“缺席”而不战而胜,自动登上了第一的宝座。
她很漂亮。一头乌黑的长发如瀑布般垂至双肩,衬托着橄榄色的肌肤、的嘴唇和精致的五官。她还有一双迷人的绿眼睛——邓恩泽曾见过,当她情绪激动时,那双眼睛仿佛会闪烁出电光石火般的火花。她也参加过几次公司举办的联谊活动。他见过她跳舞、开玩笑、喝酒的样子,甚至还撞见过她在派对的后台偷偷吸食过一点助兴的玩意儿,但看她的表情似乎并不享受。在非工作时间,她的穿着总是性感而时髦。私下里,她又会展现出一种轻佻、俏皮的风格,让她看起来既有几分脆弱,又显得平易近人。再加上她过人的才智和出色的商业头脑,这一切无疑构成了一种极具杀伤力的魅力组合,让邓恩泽和公司里其他许多男性都为之着迷。
但此刻的她,与往日判若两人。她显得萎靡不振,情绪也异常低落。头发乱蓬蓬的,衬衫皱巴巴地没有塞进牛仔裤里,那双能把她一米六的身高瞬间拔高到一米七,但看起来也极度磨脚的细高跟鞋,此刻正被她拎在手里。
邓恩泽知道,萨拉和斯塔莫斯之间算不上朋友。在同一届新人中,甚至不同届之间,都很难容下真正的友谊。女职员们都心知肚明,她们俩不太可能同时在科恩公司长久立足,因为这个行业的生存法则向来如此。但邓恩泽不禁想,斯塔莫斯此刻是否会因为在自己主要竞争对手被发现死亡之处仅几步之遥的办公室里,与公司的大老板发生关系而感到一丝愧疚。至少,他希望她会。
斯塔莫斯在女洗手间里待了几分钟。等她出来后,邓恩泽便不远不近地跟在她后面。首到看着她走进电梯,电梯门在她身后缓缓合上,他才快步上前,按下了召唤另一部电梯的按钮。
当邓恩泽乘坐的电梯抵达一楼时,斯塔莫斯正迈步走出大厦的玻璃门。他朝保安点了点头——那保安己经回到了他的办公桌后,正用一种带着探究的目光看着邓恩泽。随即,保安又瞥了一眼正离去的斯塔莫斯,眉毛不经意地挑了挑,脸上露出一抹了然的、意味深长的笑容。
斯塔莫斯正一边沿着街道走着,一边低头看着手机。邓恩泽猜想她大概是在叫车,于是他快步走到自己的摩托车旁,解开车锁,戴上了头盔。
三分钟后,一辆优步网约车停在了斯塔莫斯面前,她拉开车门坐了进去。邓恩泽随即发动摩托,悄然跟了上去。
优步车载着斯塔莫斯,最终停在了格林威治村的一家酒吧门口。此时正值周五午夜,酒吧里灯红酒绿,正是夜生活刚刚开始热闹的时候。
她站在吧台尽头,那黏腻的吧台上, неизбежно 洒满了溢出的啤酒。酒吧里摩肩接踵,几乎全是年轻人,偶尔夹杂着几个年过半百、试图融入这氛围却显得有些不合时宜,甚至滑稽的中年人。邓恩泽环顾西周,感觉自己像是这里唯一一个三十多岁的顾客,当然,也可能他看走了眼。况且,他那张脸,看上去总比实际年龄要苍老几分——枪林弹雨的生死搏杀就是这么催人老。
他穿梭在汗流浃背、酒气熏天的人群中,那些随着酒精和音乐扭动摇摆的身体在他周围挨挨挤挤。他停下脚步,迅速扫视了一下吧台。
斯塔莫斯身旁站着一个男人,手里端着一杯喝了一半的啤酒。邓恩泽不确定那家伙是否与她有约,但他倾向于否定。在他看来,一个女人,总不至于刚和老板在办公室缠绵完毕,几分钟后就若无其事地和男朋友出来喝酒。
那家伙身高约莫一米九,体型偏瘦,比肌肉更扎实、身板也更厚实的邓恩泽大概要轻上西十磅。他身形颀长,举手投足间颇为协调,看起来步履轻盈,像是个打过二级联赛篮球或一级联赛长曲棍球的运动员。他长相是那种传统的英俊,不过他那头稀疏的金发估计三十岁左右就开始告急,到五十岁时,除了脑袋边缘一圈花白毛发,恐怕就要寸草不生了。
他那张英俊的脸上带着一股世家子弟特有的傲慢,邓恩泽在心里给他贴了个标签——“精英白人”。
他穿着时髦昂贵的牛仔裤,一件质地精良的白色衬衫随意地没有塞进裤腰,由于他上半身较长,衬衫下摆堪堪及腰。脚上蹬着一双麂皮软底驾车鞋——在这闷热的酒吧里,那双鞋看起来捂得慌。他正不紧不慢地朝斯塔莫斯挪过去。斯塔莫斯刚点了一杯酒,正低头盯着木质吧台,等待酒保调制。
看来,这家伙是准备要“行动”了。
邓恩泽再次施展他那在人群中见缝插针的本事,在那“精英白人”的手刚要碰到斯塔莫斯手臂的瞬间,他也挤到了那个近在咫尺的狭小空间里。
“以前没在这儿见过你啊。”那“精英白人”开口道,声音自以为很迷人。
斯塔莫斯甚至没看他一眼,淡淡地应道:“嗯,我以前来过。”
“哦,那一定是我粗心,没注意到。你看我该怎么弥补这个过失呢?”
斯塔莫斯不经意地朝旁边瞥了一眼,恰好看到邓恩泽正对着这几句蹩脚的搭讪台词摇头失笑。她嘴角也忍不住微微上扬。那“精英白人”还以为她是在为自己的魅力所动。
“这就对了嘛,我就是想看到你这样的笑容。”
“嘿,詹。”邓恩泽适时地开口。
那“精英白人”转过身,不悦地打量着邓恩泽:“喂,哥们儿,你有事吗?”
“我很有事。因为我是来找我朋友喝酒的。”
“精英白人”转向斯塔莫斯,挑眉问道:“这是真的,还是你们串通好的搭讪套路?”
斯塔莫斯似乎对这突如其来的转折颇感兴趣,配合道:“是真的。”
那“精英白人”狐疑地盯着她,显然不信。他转过身,用那种男人间特有的方式上下打量着邓恩泽——那种“我能不能干翻他?”的眼神评估,年轻气盛的男人,尤其是在酒精和女人的催化下,常会流露出这种本能。
邓恩泽平静地说:“我朋友今天心情不太好。所以,如果你能行个方便,让我们单独待一会儿?”
那“精英白人”看起来丝毫没有要给任何人腾地方的意思,尤其是对着邓恩泽。
但他还是端着啤酒挪开了几个凳子的距离。邓恩泽注意到,更多与他相似打扮的家伙们主动过去与他搭话,听他说了几句后,便纷纷怒视着邓恩泽这边。这不过是些雄性荷尔蒙作祟的把戏,也许最终不了了之,但也可能酿成大祸。只有时间能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