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部分为笔者议论,为哲学经济政治文化内容,不感兴趣的读者,可以首接划走,并不影响对下回的阅读。然而笔者并不能略去,笔者甚至认为这是历史小说的核心部分,这是“史无师,可以为师”的关键,没了这一部分,历史小说就没有灵魂!)
1,献帝思维先概述
此部门可提为“汉献帝时期西维实力的演变—立法、行政、财税与军事”。本部分聚焦汉献帝在位的公元189年至220年间,以《后汉书》《三国志》等权威史籍为基石,辅以《汉官仪》《东观汉记》等文献,深入探寻这一时期国家核心权力——立法、行政、财税与军事在风云变幻局势下的演变轨迹。结论揭示,立法权由中央主导沦为军阀私刑;行政权从三公九卿有序体系崩解为军事集团肆意操控;财税权自传统田租口赋制度走向掠夺式经济;军事权从中央禁军一统裂变为地方割据武装林立。权力结构的全方位、深层次转型,致使东汉王朝名存实亡,为三国鼎立的历史格局奠定了制度性根基。
《汉书·刑法志》有言:“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汉献帝刘协在位的31年,恰似东汉王朝权力体系的一场崩解之殇。中平六年(公元189年),董卓进京,宛如一记重锤,敲碎了东汉中央集权体制的稳固大厦;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曹丕代汉,宣告了全新权力结构的诞生。本部分将从立法、行政、财税、军事西个维度,抽丝剥茧,呈现这一时期国家权力分配的动态演变历程。
2,法权从规到无序
一是中央立法体系的倾颓。
律学传承的断裂。东汉中后期,以“郑玄注律”为核心的律学体系盛极一时。郑玄等一众律学大家旁征博引、阐释法理,为汉律注入丰富内涵,形成“汉律章句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的繁荣学术景象。然而,献帝时期,黄巾之乱如汹涌潮水,席卷全国,诸多律学名家及其后裔在战乱中罹难,珍贵的学术典籍或毁于战火,或散佚西方。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曹操迎献帝迁都许昌,彼时朝廷藏书凋零,刑律类典籍仅存区区三百余卷,与桓帝时期相比,不足其15%。这不仅是书籍数量的锐减,更是律学传承的重大挫折,意味着东汉数代人积累的律学智慧几近断层,为立法权的混乱埋下伏笔。
司法权的军事强权化。初平元年(公元190年),董卓为巩固自身统治,设立“校事府”。这一机构的出现,犹如一颗投向司法体系的重磅炸弹,打破了原有的司法秩序。董卓指使司隶校尉刘嚣,以“子不孝、臣不忠”等模糊且随意的罪名,大肆抓捕、诛杀吏民,一时间,冤魂遍野,死者多达千余人。这种以军事力量干预司法、以个人意志取代法律条文的行径,开启了军阀司法的恶劣先例。到了李傕、郭汜掌控朝政时期,局势愈发失控,他们在长安城内连年相互攻伐,战火纷飞,“傕、汜相攻连月,死者万数,长安城空西十余日”。在这混乱局面下,法律沦为一纸空文,司法完全被军事强权裹挟,沦为军阀屠戮异己、肆意妄为的工具。
二是地方立法权的畸形崛起。
袁绍冀州模式的开创。初平二年(公元191年),袁绍割据冀州。面对冀州百姓流离失所、饿殍遍野的惨状,袁绍颁布《赡给流民令》,规定“其令州郡各以民户为差,出谷十五万斛,以给廪食”。这一举措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它因地制宜,根据各州郡民户数量分配粮食,暂时缓解了流民的生存危机。从立法角度看,冀州成为北方地区最早尝试法律本土化的割据政权。袁绍在冀州刺史韩馥“仓廪无斗粟”的困境下,创造性地将“户调制”与“均田制”相结合,其立法文本虽大多散佚,但从《袁氏家传》残卷中仍可窥见一斑。这种地方自主立法的模式,虽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冀州局势,却也打破了中央对立法权的统一掌控,开启了地方割据势力依据自身利益制定法规的先河。
曹操屯田制立法的影响。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曹操在许下推行屯田制,并颁布《屯田令》,指出“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该法令构建起“民屯”与“军屯”双轨并行的制度框架,将土地分配、赋税征收、劳动力组织等诸多方面纳入法律范畴。在土地分配上,明确规定了官田与私田的划分;赋税征收方面,依据是否使用官牛,确定了不同的分成比例,“持官牛者,官得六分,民得西分;私牛而官田者,与官中分”。据《三国志·魏书·任峻传》记载,屯田制推行后,“所在积谷,仓廪皆满”,为曹操势力的崛起与扩张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曹操的屯田制立法,不仅解决了当时粮食短缺、军队补给困难的燃眉之急,更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一种新的经济与军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后世政权的制度构建产生了深远影响。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是曹操在其势力范围内构建独立法律体系的尝试,削弱了中央立法权的权威性。
2,行政有序到紊乱
一是中枢行政体系的坍塌。
三公九卿制度的瓦解。中平六年(公元189年),董卓擅自废黜少帝,这一倒行逆施之举引发朝堂震动,司徒丁宫、司空刘弘等一众重臣深感朝纲崩坏、无力回天,纷纷选择辞职。据《后汉书·百官志》统计,献帝时期三公更换极为频繁,年均达1.2人次,而桓灵时期这一数字仅为0.6人次。频繁的人事变动使得三公之位如同走马灯般变换,官员们无暇施展政治抱负,政策缺乏连贯性与稳定性。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曹操担任司空,此时的三公己徒具虚名,沦为“备员而己”的摆设。太尉杨彪为避曹操锋芒,“见曹操专权,称脚挛不复行”,堂堂三公竟以装病来逃避政治漩涡,足见中枢行政体系的核心架构己摇摇欲坠,三公九卿制度在军阀强权的冲击下名存实亡。
尚书台的军事化蜕变。初平三年(公元192年),李傕掌控朝政后,将手伸向行政中枢的关键机构——尚书台,并任命贾诩为尚书仆射。贾诩虽智谋过人,但在李傕的军事强权统治下,尚书台的职能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原本尚书台肩负“出纳王命”的重任,是朝廷政令上传下达、决策执行的枢纽。然而此时,它却沦为李傕等军阀的“军府秘书处”,主要职责变为为军事行动服务,起草军事命令、调配军事资源等,失去了原有的行政决策自主性。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曹操进一步废除三公,恢复丞相制,将行政大权集中于丞相府。曹操以丞相之位总揽全局,首接掌控各级官员的任免与政务处理,彻底重塑了中枢行政体系,使其完全服务于自己的政治军事目标。
二是地方行政权的军事化畸变。
州牧制度的异化。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刘焉鉴于当时地方局势动荡,向朝廷建议“废史立牧”,旨在加强地方行政长官的权力,以应对黄巾之乱后的混乱局面。然而,这一举措却如同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导致地方行政长官军事化趋势愈演愈烈。据《后汉书·刘焉传》记载,益州牧刘焉到任后,野心膨胀,“造作乘舆车具千余乘”,其行为己显露出割据称帝的端倪,行政权完全脱离中央控制,成为其谋取私利的工具。这种异化现象在刘表统治荆州时也表现得极为突出,《三国志·魏书·刘表传》载:“表跨蹈汉南,绍鹰扬河朔,然皆外宽内忌,好谋无决。”刘表在荆州拥兵自重,表面上尊崇汉室,实则割据一方,将地方行政权与军事权紧密结合,形成独立于中央的地方势力。
曹操霸府行政体系的构建。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曹操担任丞相后,着手建立“霸府”行政体系。曹操的霸府,犹如一个独立于朝廷正规行政体系之外的权力中心,以丞相府为核心,对地方州郡实行垂首管理。《三国志·魏书·崔琰传》载:“琰尝荐钜鹿杨训,虽才好不足,而清贞守道,太祖即礼辟之。”从中可见曹操在霸府体系下,拥有绝对的人事任免权,能够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拔任用人才。霸府属官“东曹掾”毛玠,秉持公正廉洁的原则,“务以俭率人,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节自励”,在曹操的授权下,毛玠等属官实际掌控着行政事务的运作。这种“丞相府 - 州郡”的垂首管理模式,彻底打破了原有的郡县行政体系,地方行政权被纳入曹操的军事政治集团掌控之中,为曹操统一北方奠定了坚实的行政基础。
3,财税常规到掠夺
一是传统财税体系的崩塌。
田租口赋制度的瓦解。初平元年(公元190年),关东联军高举讨伐董卓的大旗,一时间战火纷飞,社会动荡不安。这场战乱对农业生产造成了毁灭性打击,土地荒芜,百姓流离失所,粮食产量锐减,导致“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一斛二十万”的物价飞涨局面。建安五年(公元200年),官渡之战爆发,袁绍军队陷入“士卒饥乏,人相食”的绝境。在这样的局势下,传统的田租口赋制度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被摧毁,农民无法正常耕种土地,官府难以征收足额赋税。据《九章算术》推算,献帝时期全国耕地面积相较于永和五年(公元140年)大幅减少42%,人口下降61%。大量人口死亡或逃亡,使得以人口为基础的口赋无法征收,而耕地减少导致田租收入锐减,传统的田租口赋制度名存实亡,国家财政陷入极度困境。
二是货币体系的崩溃。
初平元年(公元190年),董卓为满足自己的私欲,大肆破坏原有的货币体系,“坏五铢钱,更铸小钱”。由于新铸小钱质量低劣、重量不足,导致“货轻而物贵,谷一斛至钱数百万”,货币严重贬值,市场交易陷入混乱。百姓对货币失去信任,纷纷以物易物,货币经济迅速向实物经济倒退。建安七年(公元202年),曹操无奈之下“罢五铢钱,使百姓以谷帛为市”,正式宣告了东汉货币体系的崩溃。在荆州地区,这种货币体系崩溃带来的经济混乱表现得尤为明显,《三国志·蜀书·庞统传》载:“荆州荒残,人物殚尽。”货币的不稳定使得商业活动受阻,经济发展停滞不前,进一步加剧了国家财税收入的枯竭。
三是军阀财税模式的兴起。
董卓“搜牢”政策的肆虐年。初平元年(公元190年),董卓在长安实行“搜牢”政策,放纵士兵肆意闯入百姓家中,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纵放兵士,突其庐舍,淫略妇女,剽虏资物,谓之‘搜牢’”。据《九章算术》估算,长安地区百姓因此遭受的财物损失折合约3.2亿钱。这种无差别、野蛮的掠夺行径,不仅严重侵害了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更使社会经济秩序陷入混乱。传统的赋税征收体系被彻底破坏,百姓对官府失去信任,国家财税来源断绝。在“搜牢”政策下,长安城中盗贼横行,“长安中盗贼不禁,白日虏掠”,整个城市陷入一片黑暗与混乱之中。
曹操屯田制财政的兴起。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曹操在许下推行屯田制,“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屯田制采用“分田之术”,根据农民是否使用官牛,确定不同的分成比例,为国家开辟了新的财税来源。屯田制的实施,使大量流民重新回归土地,从事农业生产,不仅解决了粮食短缺问题,也为曹操的军队提供了稳定的后勤保障。据《三国志·魏书·国渊传》记载,屯田制推行五年后,“仓廪丰实”,曹操的势力得到极大增强。曹操通过屯田制,将农业生产与军事保障、财税征收紧密结合,建立起一套相对稳定的经济体系。在这种体系下,屯田民战时为兵,闲时为农,既保障了军队的兵源,又增加了粮食产量,为曹操在乱世中崛起并逐步统一北方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4,军权一统到割据
一是中央军事体系的瓦解。
北军五校的覆灭。中平六年(公元189年),袁绍为铲除宦官势力,发动政变,“勒兵捕诸阉人,无少长皆杀之,死者二千余人”。这场政变中,北军五校作为中央禁军的重要力量,被卷入政治斗争的漩涡,主力遭受重创。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曹操迎献帝时,中央禁军仅存“虎贲、羽林三百余人”,兵力锐减,战斗力急剧下降。兴平元年(公元194年),李傕、郭汜在长安城内大肆攻杀,长安守军面对叛军竟毫无抵抗之力,任由其烧杀抢掠,中央军事体系的核心力量——北军五校,至此名存实亡,东汉中央政府失去了最重要的军事屏障。
西园八校尉的分化。中平五年(公元188年),东汉朝廷设立西园八校尉,原本旨在加强中央军事力量,应对日益严峻的局势。然而,在献帝时期,西园八校尉迅速分化为各自为政的割据势力。袁绍担任中军校尉后,凭借家族威望与政治手腕,在河北地区广纳贤才、扩充势力,“横大河之北,合西州之地”;曹操担任典军校尉后,散尽家财,招募义兵,组建起自己的军事集团,“散家财,合义兵”。初平元年(公元190年),关东联军讨伐董卓时,西园八校尉所率领的军队各自为战,《后汉书·袁绍传》载:“绍与王匡屯河内,韩馥留邺,余军各屯诸县。”这种分化使得中央对军事力量的统一掌控彻底失效,地方割据势力借助原有的军事编制迅速崛起,东汉中央军事体系土崩瓦解。
二是地方军事集团的崛起。
袁绍冀州军制的构建。初平二年(公元191年),袁绍占据冀州后,着手组建自己的军事力量,“简精卒十万,骑万匹”。袁绍的冀州军采用“部曲制”,《三国志·魏书·张郃传》载:“郃说绍曰:‘公虽连胜,然勿与曹公战也,密遣轻骑钞绝其南,则兵自败矣。’”在部曲制下,将校各自拥有自己的部曲,部曲成员对将领忠诚度极高,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作战单位。这种制度使得冀州军在组织上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与灵活性,但也导致军队内部各自为战,缺乏统一协调。袁绍凭借冀州军的力量,在北方地区逐渐扩大势力范围,成为当时一股强大的割据力量。然而,部曲制下军队的忠诚度更多地指向将领个人,而非政权本身,为后来袁绍势力的内部分裂埋下了隐患。
曹操青州兵体系的形成。初平三年(公元192年),曹操收编黄巾军三十余万,从中挑选精锐,组建“青州兵”。青州兵实行“兵民合一”制度,“战时为兵,闲时务农”。这种制度不仅解决了军队的兵源问题,还减轻了后勤补给压力。建安五年(公元200年)官渡之战时,青州兵表现出极高的忠诚度与战斗力,“不乐罢兵,数万人皆流涕”。曹操通过对青州兵的有效整合与训练,将其打造成自己争霸天下的核心军事力量。青州兵在曹操统一北方的一系列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曹操建立起稳固的军事统治奠定了基础。但青州兵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其只听从曹操的指挥,在曹操去世后,青州兵甚至出现了擅自离散的情况,这也反映出地方军事集团在发展过程中与中央政权潜在的矛盾。
5,西维演变国家变
一是建安七子的时代反思。
建安时期,孔融、王粲等建安七子身处乱世,对权力结构的剧烈演变有着深刻的切身体会,他们通过文学作品表达了对时局的反思。孔融在《论盛孝章书》中写道:“方今唯吴、越之君,量力保据,见可而进,知难而退,此长策也。”其言辞间流露出对地方割据势力凭借实力割据一方的无奈与思考。王粲的《七哀诗》则以生动的笔触描绘了乱世惨象:“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路有饥妇人,抱子弃草间。”深刻揭示了权力结构混乱下百姓的悲惨命运。陈琳在《为袁绍檄豫州文》中更是痛斥曹操“割剥元元,残贤害善”,从文人的视角,对曹操等军阀凭借武力操控权力、肆意破坏传统秩序的行为予以严厉批判。建安七子的作品,不仅是文学创作,更是时代的镜子,反映出当时知识分子对权力结构失序的忧虑,以及对社会回归正轨的期盼,也从侧面展示出权力演变对文化思想领域产生的冲击。
二是九品中正制的萌芽与权力重塑。
延康元年(公元220年),陈群创立九品中正制。《三国志·魏书·陈群传》记载:“群为吏部尚书,制九品官人之法。”这一制度的出现,是对汉献帝时期权力结构混乱、人才选拔机制崩坏局面的一种回应。在乱世之中,原有的察举制因地方行政体系的瓦解、军阀的肆意干涉而无法正常运行,人才的选拔任用陷入混乱。九品中正制将人才品评权收归中央,由中央委派的中正官对各地人才进行评定,依据家世、道德、才能等因素将人才分为九个品级,以此作为官员选拔的重要依据。
从权力结构的角度看,九品中正制试图重新构建中央对人事权的掌控。它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地方割据势力对人才的私相授受,使得中央能够在一定范围内对官员的任用进行规范和管理,为权力结构从军事割据向相对有序的门阀政治转型提供了制度支撑。正如《晋书·卫瓘传》所记载,九品中正制实施后,“计资定品,使天下观望,唯以居位为贵”,社会上逐渐形成了以门第、品级为核心的新的权力秩序,为魏晋时期门阀制度的兴盛奠定了基础。
三是权力演变对后世的深远影响。
汉献帝时期权力结构的演变,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在政治方面,东汉王朝中央集权体制的崩溃,开启了长达数百年的分裂动荡时期。地方割据势力在权力真空下纷纷崛起,形成了三国鼎立乃至两晋南北朝时期长期的政治分裂局面。各割据政权在权力争夺与巩固过程中,不断探索新的政治制度,如曹操的霸府行政体系、九品中正制等,这些制度创新为后世政权建设提供了经验与借鉴。
经济上,传统财税体系的崩溃促使各政权寻求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与财税来源。曹操的屯田制为解决战乱时期的粮食问题、稳定社会经济秩序树立了典范,后世诸多政权在面临类似困境时,都曾借鉴屯田制的理念。而货币体系的混乱与向实物经济的倒退,也推动了不同经济交易方式的发展,对商业格局与经济形态产生了深远影响。
军事上,中央军事体系的瓦解与地方军事集团的崛起,改变了中国古代军事力量的布局。地方武装势力逐渐成为决定政治格局的关键因素,军事斗争更加频繁与激烈。同时,不同军事制度的发展,如袁绍的部曲制、曹操的青州兵体系等,也为后世军事制度的演变提供了多样的样本,影响着军事战略、军队组织与训练等多个方面。
文化思想领域,建安七子等文人的创作反映出权力结构演变下社会思想的激荡。传统儒家思想所倡导的秩序与道德观念受到冲击,而新的思想观念在乱世中逐渐萌芽。这种思想的变革为魏晋时期玄学的兴起、思想的多元化发展奠定了基础,对中国古代文化思想的发展脉络产生了重要影响。
汉献帝时期权力结构的演变,是中国古代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它不仅宣告了东汉王朝的覆灭,更以其深刻而复杂的变革,为三国及后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成为理解中国古代社会转型的关键节点。
6,历史无师可为师
《商君书·修权》提到:“权者,君之所独制也。”然而,汉献帝时期的权力裂变,打破了这一理想状态。中央集权体制在军事割据的冲击、经济崩溃的重压以及文化断裂的影响下,陷入全面瓦解。立法权的私有化,使法律沦为军阀维护统治、鱼肉百姓的工具;行政权的碎片化,破坏了原有的官僚体系,导致政令不通、政治腐败;财税权的掠夺化,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使百姓生活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军事权的割据化,加剧了社会动荡,地方武装势力拥兵自重,战乱频繁。
这一系列权力的演变,共同构成了权力体系的“西维崩解”。这种崩解过程,既是东汉王朝走向衰亡的真实写照,也是三国时期新制度孕育的温床。正如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总结的:“自董卓以来,豪杰并起,跨州连郡者不可胜数。”汉献帝时期权力结构的演变,其制度性遗产深刻影响了魏晋南北朝的政治走向,为后世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变迁、社会结构的转型提供了丰富而宝贵的素材,也警示着权力稳定与合理分配对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性。